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方式
“教育事业统计系统”通过数据采集模板(见附件1)进行线下填报。
二、填报任务分工
填报内容见《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分解表》(附件2)。
三、工作进程安排
学校数据统计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组织召开会议(10月16日)
组织召开统计工作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部署学校数据采集任务。
(二)数据采集与填报(10月16日—10月27日)
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数据采集填报指南》(附件3)并严格按照指标内涵及工作要求,完成相关数据采集,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三)数据汇总与校验(10月28日—11月3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全校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初审时对存疑数据退回原报送单位,各单位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期再次提交数据。
(四)数据审核与提交(11月4日-11月8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审核通过后,经学校负责人审定,上报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填写《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严把数据审核关,确保高质量完成统计任务。
(二)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内涵。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读指标解释,准确理解内涵、统计口径及表内、表间逻辑对应关系,确保数据科学、规范。
(三)加强沟通,协作配合。责任部门要与配合部门多沟通、多协调,确保数据的科学性与一致性。
(四)依法统计,客观真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统计法规,确保数据源头真实、全面、准确。
五、数据报送要求
各单位最终确定数据请于10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填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办公室(正德楼312室)。
六、其他说明
各单位请将《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罗玥 任海涛 朱春浩
联系电话: 6980055 13909595878 18792504507
邮箱:19930003@nxmu.edu.cn
附件:
1.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模板
2.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分解表
3.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数据采集填报指南
4.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5.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修订内容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