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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09:15   字体:【

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关于做好2024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方式

“教育事业统计系统”通过数据采集模板(见附件1进行线下填报。

二、填报任务分工

填报内容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分解表(附件2)。

三、工作进程安排

学校数据统计工作分四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组织召开会议(1016日)

组织召开统计工作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部署学校数据采集任务。

(二)数据采集与填报(10161027日)

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数据采集填报指南》附件3)并严格按照指标内涵工作要求,完成相关数据采集,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三)数据汇总与校验(1028113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全校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初审时对存疑数据退回原报送单位,各单位按反馈意见进行修完善,并按期再次提交数据。

(四)数据审核与提交(114-118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审核通过后,经学校负责人审定,上报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填写《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严把数据审核关,确保高质量完成统计任务。

(二)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内涵。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读指标解释,准确理解内涵、统计口径及表内、表间逻辑对应关系,确保数据科学、规范。

(三)加强沟通,协作配合。责任部门要与配合部门多沟通、协调,确保数据的科学性与一致性。

(四)依法统计,客观真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统计法规,确保数据源头真实、全面、准确。

五、数据报送要求

各单位最终确定数据请于102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填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办公室(正德楼312室)。

六、其他说明

各单位请将《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罗玥 任海涛 朱春浩

联系电话: 6980055 13909595878 18792504507

邮箱:19930003@nxmu.edu.cn


1.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模板

2.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分解表

3.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数据采集填报指南 

4.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5.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修订内容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