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房改办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职工个人2013年度住房按月补贴计算明细表(公示稿)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在部门的职工仔细核对、签字确认表格中填报的其个人的数据情况,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变更数据随同公示稿(加盖部门公章)于5月25日以前退回后勤管理处资产科。
重要提示:没有建立职工个人住房档案的及个人职称、工资有变化(序号加黑的)的教职工同时将其个人的任职(聘任)文件(复印件)及时提交到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以便于学校准备相关资料报自治区房改办检查、复核。
(资产管理科在行政办公楼609室,电话:6880550,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