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校
就业指导课优秀教师及精品课程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就业指导课教师及课程的示范作用,提升全区高校就业指导教学水平,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决定开展全区高校就业指导课优秀教师及精品课程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学校推荐。由各高校推荐上报本学校就业指导课优秀教师,同时上报其主讲课程教案、课件或授课视频资料。
2、专家初审。由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组织专家对上报教师及课程资料分本科、高职组进行初审。
3、现场听课。现场听取初审通过的优秀教师授课,了解其课程安排、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质量。
4、问卷调查。听课现场随机发放《就业指导课程学生问卷》,了解学生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的评价。
5、评选表彰。综合专家评审、现场听课、问卷调查等环节评选出优秀教师及课程。
二、工作机构
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全区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优秀教师及课程选拔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秋玲 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正厅级)
副组长:杨文刚 自治区教育工委思政部部长、自治区
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刘炎胜 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成 员:程胜利 宁夏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任
刘连根 北方民族大学就业指导处处长
冯学文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处长
张海鸣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处长
马小燕 宁夏教育厅学生处主任科员
盖文燕 宁夏教育厅高教处干部
李小卫 宁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常有智 宁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三、工作安排
1、各高校按要求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优秀就业指导教师(包括就业指导2名、职业生涯规划2名、创新创业教育2名)及其课程资料,由专家组初审后评选出15位优秀教师及其课程。
2、由专家组及入围教师按本科、高职分组对入围教师开展现场听课、学生问卷调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评选产生就业指导3名、职业生涯规划3名、创业教育4名优秀教师,并纳入“全区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专家组成员”,由自治区教育厅发放聘书。评选产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各1门,并由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给予每门课程1.5万元课程建设经费,同时学校须按1:1配套给予课程建设经费。
四、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做好优秀教师及课程选拔推荐工作。参评教师须专职从事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并参加过区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师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所讲授课程开课时间在1年以上,近5年内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
2、由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具体负责推荐上报工作,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常有智 联系电话:0951—6028377
电子信箱:28989323@qq.com
附件:全区高校就业指导课优秀教师及精品课程推荐表
自治区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9月4日
附件:
全区高校就业指导课优秀教师及精品课程推荐表
参评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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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职业生涯规划
○创新创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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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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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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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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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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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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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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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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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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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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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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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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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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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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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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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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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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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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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注明论文
题目、期刊、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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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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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专业水平证书(中级)
○取得全国高校创业指导师证书(中级)
○取得其他同等水平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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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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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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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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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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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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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部门
课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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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履历
(重点阐述
本人承担的
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成果,300-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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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就业部门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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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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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分管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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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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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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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请如实、认真填写。
论文须提供复印件
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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