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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科技专家库集中征集与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2-09-06  字体:【

宁医科字2022〕077

各单位:

为提高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科技厅对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优化重建,现开展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集中征集与信息更新工作附件1。此次征集为重新征集,原在库专家须完成信息更新重新入库2023年科技项目储备评审等科技管理咨询决策工作所需专家将统一从重新审定入库的专家中抽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自治区科技专家库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法律金融等其他领域专家四类,须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二、入库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专家库”(网址:https://gl.nxinfo.org.cn)在线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职称学历证明、科研诚信承诺书等材料,提交入库申请。

(二)推荐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

(三)自治区科技厅对专家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认定,经公示后正式入库。

(四)已在库专家请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科技专家库”完善个人信息,经所在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在线审核后重新激活专家资格。如未按期更新,专家资格将被继续冻结,不能参加科技评审咨询活动。

(五)对存在专家学术失范、违法违纪等重大事项以及其他不符合入库条件的在库专家,主管单位填写《申请出库专家汇总表》,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后,按规定出库。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信息是遴选专家的主要依据,为保证精准选用专家,提高评审质量效率水平,请各位专家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经查实若存在专家信息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专家资格,并视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科研失信惩戒。

(二)请推荐单位对推荐入库专家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认专家符合入库条件,无科研失信等问题。

(三)专家账号和密码请妥善保管,不得对外泄露。入库专家应参加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评审实务和科研诚信等培训,参训考核情况作为专家参与相应科技评审(咨询)活动的重要参考。

(四)为保障2023年度项目入库评审等工作,请专家于9月15日完成线上申报或信息更新工作,请各单位将《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盖章后,于9月1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406室,附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媛

联系电话:0951-69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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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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