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审评办字〔2024〕8号
各相关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内容,现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和优秀毕业生示范案例,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部门
各相关党政群、教辅部门在完善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组织撰写本部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示范案例(至少一例)。各教学单位在自评自建的基础上,组织撰写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示范案例(至少一例),及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优秀毕业生示范案例(至少两例)。
二、报送要求
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示范案例文本格式参照《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模板》(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示范案例文本格式参照《优秀毕业生示范案例模板》(附件2)。各相关部门、各教学单位具体数量分配见(附件3)。
三、报送时间
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十时前提交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和优秀毕业生示范案例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部门公章,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审核评估办公室(正德楼32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pg@nxmu.edu.cn。
澳门新葡官网8883审核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