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人字[2019]001号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计划
2019年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设置20个岗位,用于引进国内外知名学者、行业企业专家到我区高校任教,主要开展专业教学、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工作。今年分配我校3个“特聘教授岗位计划”限额。2018年已聘任教授工作业绩突出者可续聘。
二、申报和管理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并担任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学术思维和学术视野,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近五年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2条以上:
(1)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序前5);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序前2);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排序前2)、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排序第1)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以上(国家级成果奖排序前2,省级特等奖排序第1)的主要完成人。
(3)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期刊论文被SCI收录4篇(限中科院二区期刊以上)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4篇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或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实现技术转让收入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
海外应聘者应取得与前四项同等层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业绩。
5.自治区内高校之间原则上不得互相选聘。个别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年龄和职称要求。
(二)岗位职责
1.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面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及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带领团队积极争取并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开展自治区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3.领导本学科发展方向和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学术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4.为本科生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5.合同约定的其它岗位职责。
(三)遴选程序
1.各单位提出拟设特聘教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遴选确定拟聘人选后报学校人事处,经学校研究,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送申请材料。
2.经学校审核确定的申报人于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前登录宁夏教育云(网址:http://www.nxeduyun.com),进入后点击“高等教育”页面→管理平台→宁夏高等教育项目申报管理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评审系统”教师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学校分配。
3. 自治区教育厅评审公示后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并批复立项,颁发“宁夏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证书。立项通知通过内网及“评审系统”下发至各高校及申报人。
(四)项目管理
特聘教授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一年。自治区教育厅按照每个岗位10万元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特聘教授的岗位津贴、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等,不足部分由学校补充。
特聘教授管理考核由聘任单位负责,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聘用单位要与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工作任务等相关事项,并据此对特聘教授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和教学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特聘教授岗位计划”项目。要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履行管理和考核职责,及时了解掌握特聘教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督促特聘教授按照合同和考核目标责任书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将推荐报告、申请书、汇总表于1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聘任合同、目标责任书及申报人相关信息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存档,并组织拟聘教授通过评审系统上传word版本至自治区教育厅。请各申报人记住“评审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今后所有高教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打印结题证书等环节,都将通过“评审系统”进行管理。
请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于1月15日前提交2018年特聘教授项目实施情况报告1份。
2019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申报书.docx
2019特聘教授岗位计划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