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自治区师德标兵和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05-14   字体:【

宁医人字201825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选自治区师德标兵和教书育人楷模(2018年)的通知》(宁教师〔201856号)要求,现将推选自治区师德标兵和教书育人楷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等,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推选名额

    师德标兵1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

三、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事迹感人,深受广大师生爱戴和学生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声誉和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在宁夏教育战线工作10年以上(截止2018830日)。

(二)具体条件

师德标兵人选要特别突出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具有高尚师德,勤恳乐教,诚实守信,道德修养取法乎上,具备高尚人格魅力。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传播中华优秀文化,自觉担当社会责任,有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服务的强烈意识和实际行动。家庭和谐,家风优良。在自然灾害、学校安全、突发事故等重大事件中挺身而出,积极应急处突,主动保护师生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教师良好形象者优先推选。

教书育人楷模人选要特别突出“教书”业绩和“育人”实效。终身学习、刻苦钻研,具有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和科学的教学方法,长时间担任班主任,长期扎根教学一线、奉献三尺讲台,严谨治学,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取得优异教学成绩和学术成果。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切实做到仁而爱人、诲人不倦,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通过“言传”和“身教”给学生传授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做学生锤炼品格、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四、推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和教书育人楷模的重要意义及示范效应,严把推选标准,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社会影响等作为衡量标准。

2.此前获此荣誉或其他更高级别荣誉者,原则上不予推选,克服“先进专业户”问题。管理岗位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尽力避免“优秀领导化”现象。

3.请各单位于51518时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至师资科

 

 

    人 事 处

                             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