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博士硕士工作补助及全职引进博士安家费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88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学校复核,拟推荐以下29人申报工作补助和安家费:
一、拟推荐申报博士工作补助人员
许静怡 马 丽 苏 源 强 枫 左 娣 朱晓丹
田兴华 刘婷婷 吴 洋 郑 玲
二、拟推荐申报博士工作补助和安家费人员
陈 华 张 娜 谷耀华 勉嘉铖 杨正飞 孙 鹏
卢有媛 李航鹰 杨 兰 高 慧 邵 钰
三、拟推荐申报硕士工作补助人员
王 丽 马 媛 陈佾琼 徐 艳 张鲜鲜 杨嘉玉
吴嫣然 米 雪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6880569。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年3月31日